一、项目名称: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课教师意外伤害保险 二、项目内容: 1、保险对象:学院外聘兼课教师(总计110人)。 2、保险内容:用于学院外聘兼课教师在我校上课及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期间(含往返途中)发生的各类意外伤害保险。 3、保险项目: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40万/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3万元/人)(100元免赔,90%赔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00元/天)。 投标单位根据上述保险项目进行报价,如有附加项目,作废标处理。 4、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1年。 三、后期服务: 自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理赔完毕。 四、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相关资质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有资格经营团体保险的专业保险机构。 2、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在全国寿险业务(保费收入)排名前十强以内(以2015年保监会相应统计数据为准)。 3、投标单位需在泰州市设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设有团险业务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单位具有丰富的承保经验,可以提供上门理赔及接洽等点对点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单位报价文件包含以下内容(必须完整):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年检须合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单位公章、法人签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人将对以上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与登记,同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其它证件的复印件留存。所有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包括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医疗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此报价外的任何费用。 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能证明本单位近三年来,在泰州地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能提供证明以上业绩的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交纳1000元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本次招标工作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拒签合同,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责任。若中标人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招标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付款方式: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9:30。 投标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3、评标原则: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 4、联系方式:谢老师、电话13739100091。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