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继续教育学院会同财务处、审计处共同开展了新增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审查工作,纪委办全程监督。经现场实地考察、工作小组讨论汇报,并报学院院长办公会和院党委会审议后,对申报单位:扬州市斯盖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和靖江市三记文化专修学校在完善相应手续并符合条件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8日至1月14日。若有异议需申诉,请书面与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23-86664500,邮箱:23204460@qq.com,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天星路8号,邮编225300,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如需投诉,请与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联系,联系电话:13914540458。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1.7